一、回顧起草《澳門基本法》所關心的幾件事
圖1 武連元委員。圖源:駱偉建、江華、趙英杰著:《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解析——立法背景和立法原意的探究》,澳門:澳門基金會、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第360頁。
很高興你們這次邀請我進行訪談,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當時參加《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時候,感到特別榮幸、特別光榮。為什麼呢?因為澳門400多年來被殖民統治,現在要討論回歸的問題,就很容易令人產生一種感覺,就像母親盼着兒女回到自己懷抱一樣,當然澳門同胞也是盼望回到母親懷抱的。所以當時我和其他委員都是抱着這樣的心情,希望能夠起草一部好的、完善的《澳門基本法》,能夠體現祖國母親對澳門的關懷,也希望澳門回歸後能夠繼續穩定發展。
《澳門基本法》的開頭部分非常重要,它必須體現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如果沒有這一規定,“一國”原則也就無從談起了。所以大家一致認為應當在第一條或是最前面明確這個問題,最終在序言中明確規定:1999年12月20日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這一規定寫出來後大家都很高興,也很欣慰。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容納了各方面的人才,我當時參加的是居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專題小組,下面我就基本法起草過程中的幾件事和你們分享一下。
(一)澳門居民身份轉變,當家做主人
澳門回歸祖國以後,澳門同胞結束了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的身份,成為澳門真正的主人。因此,基本法的條文就要對澳門同胞當家作主,成為國家和澳門的主人有所體現。
1. 實行“一國兩制”總方針
國家根據澳門歷史和現實情況,決定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這一原則確定下來後就成為起草《澳門基本法》的總原則、總方針。根據“一國兩制”的方針,澳門回到祖國懷抱以後,過去行之有效的制度會被保留下來,國家會尊重澳門的歷史和原有的制度,澳門同胞對此也就更放心了。
由於澳門特殊的歷史,它在很多方面確實與內地存在很大的不同,如果在澳門回歸以後,完全按照內地的制度對澳門實行管治,可能會遇到不少的障礙。所以我認為中央關於實行“一國兩制”的決策非常英明,並沒有將內地的制度强加於人,對此,我們所有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委員都表示非常認同,特別是來自澳門的委員更是感到非常高興。
2. 實行“澳人治澳”
體現出澳門居民當家作主的還有《澳門基本法》第3條的規定:
澳門特區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全部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依照法律有關規定來組成。
這一條文明確了澳門回到祖國懷抱後,是由澳門居民、澳門同胞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體現了澳門同胞當家作主的精神。
3. 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澳門基本法》第21條規定: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澳門回到祖國懷抱後,澳門居民可以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可以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所以澳門同胞過去在澳門是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現在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人,而且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成員,有權參與管理國家的大事。過去澳門同胞被奴役,對澳門的事務什麼都不能管,而在回歸以後澳門同胞不但管理着澳門,而且還管理着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點同樣體現了澳門同胞當家作主的精神。
4. 依法保障澳門居民權利和自由
《澳門基本法》第4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特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澳門居民回到祖國懷抱以後,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人,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主人,澳門居民的權利和自由都受到法律的保障。特別是《澳門基本法》第25條規定:
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
過去澳門居民是二等公民、三等公民,受到歧視和壓迫,現在不是,我看澳門居民現在的生活過得很好,這就和《澳門基本法》的有力保障和貫徹落實有關。
(二)澳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另外,《澳門基本法》還要體現出澳門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怎麼體現這一點呢?
1. 澳門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澳門基本法》第12條規定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澳門特區的防務和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來負責。我認為這三條的規定明確了澳門的地位,說明了澳門是中國的一部分,全世界各個國家都要尊重澳門,尊重澳門就是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利也有責任保護澳門,所以祖國就成為澳門的强大後盾,保證了澳門居民的安全、自由和幸福的生活。
2. 中央授權澳門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
雖然澳門特區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但是依據《澳門基本法》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區依照本法規定享有高度自治權,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與終審權。
我認為這一點也是非常好的。
(三)國家關懷澳門特區並保障澳門特區穩定發展
澳門回歸祖國之後,經濟還要繁榮、還要發展。如果澳門回到祖國之後,經濟不行了、發展不上去,那怎麼能行呢?所以保障澳門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這一點我認為中央對澳門的考慮還是比較周全的。
1. 中央不向澳門特區徵稅
《澳門基本法》第104條規定:澳門特區保持財政獨立;財政收入全部由澳門特區自行支配,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不向澳門特區徵稅。
國家不向澳門徵稅,這就有很大一筆錢留給澳門特區政府支配,澳門特區政府可以用這些錢開展一些福利項目、公益項目,澳門居民生活幸福指數就會提高。聽說澳門特區政府每年還給澳門居民發錢,國家對澳門不徵收稅了,這些錢用在哪裏了呢?是全部花費在澳門居民的身上了,使得澳門居民生活提高,這些都是基本法作保障的。
2. 保留澳門特區自由港地位
《澳門基本法》第110條規定:澳門特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
中央仍然保留澳門的自由港地位,這使得澳門的貨物流通更發達、速度更快。
3. 《澳門基本法》中的“自行制定”
另外,我認為《澳門基本法》裏還有幾條規定非常重要,我數了一下,總共有14個“自行制定”。
第107條規定:澳門特區自行制定貨幣金融政策,保障金融市場和各種金融機構的經營自由。
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地區的金融如果不自由,那就很難發展,所以就需要授權澳門特區根據當地的情況自行制定相關的貨幣金融政策。類似的自行制定都是中央對澳門的授權,給了澳門很大的自由度和主動性,讓澳門可以自由發展。
所以我認為回歸近20來年的實踐證明,《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正是因為有了《澳門基本法》的保障,澳門才有今天的繁榮和昌盛。
我相信隨着《澳門基本法》的持續貫徹落實,澳門的發展會有更大的空間,澳門同胞的生活也會更加幸福。
二、寄語澳門年輕人堅持貫徹《澳門基本法》
(一)要有擔當、有責任
我認為年輕人首先要有擔當,要肩負起自己對澳門的責任,因為澳門今後的發展主要靠年輕人。任何事業、制度要想堅持下去,就必須依靠一代又一代人的薪火相傳。所以年輕人必須有擔當、有責任,要發自內心地努力工作,把澳門的事業、制度傳承下去、發展下去,也讓自己在歷史上留下一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責任,過去老一代人有老一代人的責任,現在年輕人也有年輕人的責任,這個不能忘記,也不能推脫,我對澳門的年輕人充滿期望。
(二)堅持貫徹《澳門基本法》
年輕人必須認真學習貫徹《澳門基本法》,堅持“一國兩制”的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如果搞分裂、搞獨立,就會成為歷史的罪人,會使澳門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澳門也會失去難得的發展機會。
(三)繼續發揚愛國愛澳優良傳統
澳門同胞給我留下的印象很好,這倒不是因為我參加了《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而是因為我從澳門回歸這麼多年來的實踐來看,澳門一直平穩安定地搞經濟、謀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澳門居民對國家的感情更為深厚,具有優良的愛國愛澳傳統,所以我對澳門同胞和澳門未來的發展充滿信心。
三、追憶與澳門委員的情誼——土地不可分,感情也不可分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中,內地委員和澳門委員的感情非常好。當時澳門委員來了以後,我們內地委員都沒有生疏感,都非常尊重他們。尤其在小組開會的時候,在講話方面特別慎重,沒有說我是內地委員,你是澳門委員,大家之間就一定會存在分歧。不存在互相抵觸或對抗的情緒,而是互相尊重,一定要把澳門委員提出的合理意見通過協商、討論吸納到基本法的規定中來。
有的時候小組討論結束以後,不少委員還會約出來喝東西。我看澳門的委員都喜歡喝咖啡,所以我們就拿着茶過去,也想和他們一塊聊聊天,沒有酒,就是茶和咖啡乾杯,很親切、很高興。就感受到這真是我們的同胞,是一家人。
所以《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完成之後,大家都成了好朋友,經常打電話互相問候。澳門委員來內地了,我們都會問候他們;我們內地的委員到澳門的時候,澳門委員也會問候我們,所以我們就像親切的朋友,互相問候。內地委員和澳門委員之間是一種朋友、同事的感情,因為我們一起共過事、研究過重大問題,基於這一點就顯得特別親切。
我們全體委員都是懷著能夠使澳門回到祖國懷抱後社會穩定、繁榮昌盛的共同目標。澳門委員肯定是這樣的思想,內地委員也是這樣的心情。所以大家是為着一個目標,懷着同一種心情,肩負共同的責任走到一起的。澳門是我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澳門同胞與內地同胞之間的感情同樣也是不可分的。
圖6 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與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負責人及嘉賓於“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20周年學術研討會”上合影留念,圖中前排左四為武連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提供。
本文選自《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解析——立法背景和立法原意的探究》,圖片為澳門記憶編輯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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